正航儀器制氫設備產品標牌
正航儀器制氫設備產品標牌
1.檢驗規(guī)則
1.1每臺制氫設備須經制造廠質量檢驗部門檢驗合格,并附有產品合格證方能出廠。
1.2制氫設備所規(guī)定的試驗和檢驗項目,必須有試驗報告和檢驗記錄。
1.3制氫設備的出廠檢驗項目,應按經規(guī)定程序批準的圖樣和技術文件進行檢驗。
1.4制氫設備的型式檢驗內容,按本標準表3中規(guī)定的項目或合同要求的檢測項目;檢測項目的性能試驗方法按本標準7.3及附錄A、附錄B、附錄C的規(guī)定。
1.5制氫設備各項性能指標的檢測結果,應達到表3的規(guī)定。
2.標志、包裝、運輸和貯存
2.1標志
2.1.1制氫設備產品標牌應固定在明顯位置,標牌尺寸和技術要求應符合GB/T 13306的規(guī)定。
2..1.2電解槽標牌應包括如下內容:
a)制造單位名稱;
b)產品名稱;
c)商標;
d)產品型號;
e)制造日期和編號;
f) 產品主要參數:
產量:氫 m3/h;
氧m3/h;
純度:氫 %;
氧%;
額定電壓,V;
額定電流,A;
允許工作壓力,MPA;
電解槽重量,kg。:
2.1.3壓力容器標牌應包括如下內容:
a)制造單位名稱;
b)容器的編號;
c)產品名稱;
d)商標;
e)制造日期;
f)介質;
g)設計壓力,MPA;
h)允許工作壓力,MPA;
i)試驗壓力,MPA;
j)設計溫度,℃;
k)容器類別,類;
l)容器重量,kg;
m)壓力容器制造許可證編號。
2.1.4包裝箱儲運圖示標志應符合GB 191的規(guī)定。
2.2包裝
2.2.1包裝箱設計應符合運輸的有關規(guī)定。
2.2.2制氫設備包裝應符合GB/T 13384 的有關規(guī)定,并按裝箱單的編號、項目名稱和件數進行裝箱。
2.2.3壓力容器包裝、運輸按JB 2536規(guī)定。
2.2.4以整機出廠的電解槽,包裝前應將槽內積水全部排凈。
2.2.5對所有管口應進行封閉或包扎;對法蘭連接應采取保護措施,可用 10 mm 厚的木板或合適材料固定在法蘭面上。
2.2.6制氫設備的隨機文件應用塑料袋封裝,并固定在包裝箱內。隨機文件應包括:
a)產品合格證;
b)產品使用說明書;
c)隨機備、附件清單;
d)安裝圖;
e)壓力容器產品合格證、容器說明書、質量證明書;
f)合同要求提供的其他圖樣和技術文件。
2.3運輸和貯存
2.3.1電解槽在氣溫低于 0℃時的運輸和貯存,必須將設備內的積水排凈,且密封各進出口。
2.3.2制氫設備應存放在通風、干燥的庫房內或有遮蓋的場所,離地至少 100mm;存放期超過規(guī)定時間,按產品說明書的有關規(guī)定進行檢查、維護。